我讨厌给人做见不得光的情人。
但除了签字,我没有更好的选择。
我需要一个住的地方,我也需要工作,我更想报仇。
而且,我这条命是他救回来的,就算我不签,就算他真的有什么病,他要睡我,我躲的掉吗?
3个月而已,很快就会过去的…
我安慰着自己,提起笔,在他一贯冰冷的目光里,签了自己的名字。
见我签了字,他拿出一串钥匙丢给我,没再做过多的停留,就走了。
这就是所谓的被包养,无关乎爱情。
触碰到‘爱情’这两个字眼,我忍不住的傻笑。
我想我一定是疯了,竟然妄想他能给我爱情!
我坐在椅子上,看着被关上的房门,恍惚了好一会才起身整理自己的行李。
我就这样,成了余天擎包养的女人。
可能是因为他是我的救命恩人,在我最绝望时唯一给过我温暖的人,我并没有因为被包养有多伤心难过。
我收拾好行李,正打算烧点开水喝,手机响了起来。
罗杰给我打来电话,让我明天去公司,其他的什么也没有透露,电话就挂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