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时候,城里已经是私家车盛行的时候,家里的摩托车大多没用,卖了吧,不值钱,不卖吧,只好在那里放到烂了。
在家属区的楼道里,都放着或多或少的摩托车。基本上都是在那里吃灰。有人骑的大多是年轻人,而且还都是踏板的类型。
李爱华家里的是一辆进口的太子,很少见,现在已经离婚了,家里的东西全部给了她,放在那里就是浪费,现在的凌云正好合适。
年轻官职不高,买个私家车有点招摇了,骑个摩托车,就是贵一点儿,那也只是一辆摩托车而已。毕竟在市里,方便的多。
“前几天,我哥的小舅子还骑过,所以应该没有问题。你刚调进来,有个车代步也是好的,免得乱花钱。给拿着。”
李爱华说完已经把摩托车钥匙塞进了凌云的手里。
摩托车而已,曾经是缉私队长的凌云装甲车都开过,三轮的警用摩托执照自然有。
也会开,那就没有推辞,直接下楼,在楼道里,把摩托车推出去,用放在车上的擦车布上下左右擦了一个遍,然后坐上去,一点启动开关,低沉的发动机声音响了起来,看看油表,还是满油。
接过少妇递过来的头盔,带上,潇洒的开车走了。身后的少妇在心里想道:那个时候的他一样的潇洒。可惜现在伊人已经不在,幸好有他。
凌云不知道身后少妇的心念,他身下的进口太子是一辆250排量的大摩托,而且原来的主人也十分爱惜,没有跑多少公里,刚过磨合期。正是各部位都十分顺畅的时候,自然舒服。
迎着夏日傍晚凉爽的晚风,凌云没用多久就到了市政府门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