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不如我做你男朋友(1/2)
对于相亲相到上司头上,陆景闲的解释是自己并没有告诉母亲入职大优一事,而母亲也没说相亲对象在大优工作。
以郑沾衣有限的了解,三姑这位朋友是位蛮有钱的太太。因此,陆景闲至少算是个富二代。但白日在公司里,她可是一点也没看出来。
“我妈妈只说你人很好。”
陆景闲笑道:“然后我觉得就OK了。”说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看向她,完全没有白日在公司那种乖巧无害的感觉。
郑沾衣脸红了一下,心里想,这是被撩了?好在她混迹职场多年,脸皮不是一般的厚,咳道:“我没有吃早餐的习惯,今天的饭都是和你一起吃的,缘分还真是不浅。”
他们中午带着新员工体验了一把公司食堂,硬要说一起吃饭的话,也能说得过去。
菜陆陆续续上了,几番交谈下来,郑沾衣的态度已由相亲遇到下属太尴尬了,变为,陆景闲这么好看,又风趣,一起吃个饭一点也不亏。
“沾衣,我记得李商隐有一句诗。”陆景闲开口。
彼时,郑沾衣刚好夹了一块鱼肉,一时激动,差点鱼刺卡到喉咙里,脸憋得通红时,一杯水已经递到嘴边。
陆景闲端着杯子,笑着看她。
“谢谢谢谢!”郑沾衣喝了口水,抚抚胸口。
她吃饭呛到不是一回两回,被人这样周到伺候倒是第一次。
“芳心向春尽,所得是沾衣。我妈怀我那会儿吧,我爸正好对李商隐迷得不要不要的,我一出生,就给我起了这个名字。”郑沾衣忙着解释名字的由来。
然而她后来读李商隐,读到这首诗,发觉那是一首意境悲凉的诗。
不知她爸有没有预见到,她女儿二十八年来的爱情,真真如这句诗一般,芳心向春尽,最初的心动与执念,片片凋零在风里。那个时候,她迷李逸迷得特深,几乎情到深处,无法自拔。每每想起自己的名字,就是一番自嘲。
或许时间真的会打磨一切,她现在已经能够对刚认识的人坦然讲述这个名字的来历了。
陆景闲静静听她说完,倚在沙发上,若有所思。
“很美的诗,”他道,脸上有种认真思考的神色,“落花沾衣,衣上久留香,花与衣,何尝不是互相喜爱。”
这样的说法,郑沾衣倒是第一次听,忍不住想反驳。但目光看向陆景闲,发现他正注视着自己,眼神极认真,不像是在开玩笑。
那种认真且专注的眼神,有那么一瞬间,令她心跳加快。
她改口道:“是吧,很美。”面上却露出一个绝对真诚的笑容。
一顿饭接近尾声时,他们的聊天内容,已经远远超出一个上司和下属可以谈的范围。
窗外暮色正深,临走时陆景闲站起来,礼貌地帮她拿包。到了柜台,他去结账,郑沾衣先走两步。一出饭店,才感到秋意凉。
郑沾衣看了看自己的裙子,不由地抱紧手臂。出门太匆促了,早知道就带一件大衣过来。冷风袭来,她不仅微微发抖,想到一会儿还要打车回去,心里就更加凄凉。
这时,陆景闲也走了出来,见到她抱紧手臂的背影,轻轻摇了摇头,嘴角划过一丝笑。
“把这个穿上。”陆景闲解下身上的风衣,披在面前瑟瑟发抖的女子身上。
郑沾衣回头,正看见她专注的眼神,不由得心里一动。
“哇!上司你也太高了吧,风衣穿得比我还好看。”陆景闲夸张地称赞,摇头道。
的确,郑沾衣今天穿了高跟鞋。她净身高一米七,穿了鞋后几乎要和陆景闲一样高了,及膝长风衣穿在她身上,不同于陆景闲的挺拔俊朗,反而有一份疏离慵懒之感。
郑沾衣受宠若惊,虽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,身体却很诚实,不自觉地往风衣里面缩了缩。
陆景闲将这一幕尽收眼底。
“你住哪?我送你回去。”他走上前一步,问。
“这,太麻烦你了。”郑沾衣道。
估计过了这一次,她与陆景闲就再也没有坐在一起面对面吃饭的机会了。
今天的相亲本不是真正的相亲,两个人仅是上司和下属,或者朋友之间吃了一顿饭。回去和家长一说,不合适,家长也听了话,就不会再有今天这种场面发生了。
八竿子打不着的人,因为一场奇妙的相亲遇见,以后各自在公司干活。
郑沾衣自己心里很清楚,以她的能力和资历,本来可以进入管理层,但是她性格太直,不大愿意和人周旋,这才一直待在创意部总监的职位。创意部虽然直属于最高层,不受人事部调配,但工资和待遇,肯定会比管理层差那么一些。
有时候啊,她都在想,自己难不成会一辈子干个创意总监的活?
人要是年纪大了,灵感和想象力是会越来越匮乏的。好在这份工作她足够喜欢,就先干着,干到干不动的那一天另说。
陆景闲哪里知道这么片刻的工夫,她心里已经弯弯绕绕了这么多,依旧执拗道:“我送你,我开车很快的,大晚上让你一个女孩子打车太不安全,我不允许自己如此失礼。”
人们从街头穿过,看到一家豪华饭店的门口,一名高个女子,穿着及膝的男式风衣,头发挽成松散的髻。而在她对面,立着一个穿毛衣和深色长裤、挺拔俊美的年轻男子。两个人在说些什么,男子低头,面上的笑温暖而不容拒绝,女子则在初秋的风里微微红了双颊。
郑沾衣思量了一会儿,感性战胜了理性:“改天请你吃饭答谢。”
两个人相视一笑,同时走下台阶。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