薛小莞不过是一个大祈边境县的县令之女,按理哪里能攀得上王府的亲?怪只怪天成二十五年的正月十二,那世子爷也不知为何,好端端地跑到了云山县来,还被薛小莞碰上了——
那日她闲得无聊,手痒得紧,偷偷取了匹好马,带上了弓箭和一把匕首,悄摸溜进还未开的山里,妄图猎点什么不稀奇的兔儿狸儿。
结果她却在山里碰上了一群山匪,合伙欺负一个文弱的书生,薛小莞瞧见的时候,一个大汉的刀刚擦过那书生的腹部,鲜血直直往外流,伤了他之后,那群大汉竟然还想扒人衣服,还好书生激灵得紧,一把灰扬在了两个大汉眼睛里,跳起来抢了匹马,冲着山下狂奔而去。
大汉们原本还想追,薛小莞看不过去,跳出来把那几个人收拾了,而后她沿路去找那书生,发现他因为失血过多坠马,一路从山崖滚下,滚到了沉沙河边。
薛小莞过去捞他的时候,瞧见了他的脸,这一瞧,就把自己的心给搭了进去。
后来薛小莞才知道,这个扮作读书人、自称“傅钊”的男人,根本不是什么穷书生,而是大祈安王世子,她未来的夫君,唐清哲。
好巧不巧,如今薛小莞一朝重生,就是回到了正月十二,也就是她上辈子救下唐清哲的那一天。
所以……只要这一世自己不去救唐清哲,那么她就不会认识他,上辈子后来她那单方面的纠缠也就都将不复存在,她一个小地方的县令之女,应该也就不可能做安王府的世子妃了。
本就该在开山之后才能进山打猎,她作为县令的女儿,怎么能破坏规矩呢?只要她安安分分,前尘恩怨就能了结,薛小莞本如此想。
可是……
“小姐?”
一声呼唤,让薛小莞猛地回了神。
她晃了晃脑袋眨了眨眼睛,发现芸豆正一脸关切地望着她。
“怎、怎的了?”薛小莞问。
“小姐您是不是有心事?”芸豆语气里颇有些担忧,“芸豆瞧您今日起来后,就一直魂不守舍的……”
“魂不守舍?哪、哪有!”薛小莞一愣,连忙摇头否认。
但……她心里有事,这却是真的。
上一世这时候,她确实只当欺负唐清哲的是几个山贼,可后来她入王府三年有余,也知道和唐清哲有仇的不少,手段更是卑鄙至极,当年唐清哲的贴身侍卫为了护他,甚至陪上了一条性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