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八章 今晚来我房间(1/2)
陆翊淡定地看着这一幕,慢慢地将身子坐直,思忖片刻后,道:“好啊。”
没想到传说中的陆公子这般平易近人,丽萨以前真的是想都不敢想,正想找个纸笔让陆翊帮忙签个名时,丽萨意外发现,好像因为今天是开机仪式,所以什么都没带。
这就好比家是十八楼,但是电梯坏了,好不容易爬上十八楼,才发现钥匙丢了。
丽萨的眼神中带着焦急,这可怎么办?脑子里顿时一片空白,眼神乱转之际,正好看到陆翊的口袋里似是夹着一支钢笔,急中生智,“陆公子,能不能用你口袋里的钢笔给我签名呢?”
他低头瞥了眼自己口袋里的钢笔,很是好脾气地说了句,“可以。”
丽萨心中一喜。
笔是有了,纸呢……
心一横,签名签到衣服上也是个不错的主意,丽萨如此这般建议。
“签名签到我胸口上就行!”
吓得黎喃赶紧扯了扯丽萨的衣衫,胸口这种地儿哪能随便签?
陆翊婉拒,签名可以,签名签到衣服上也没问题,可是他是黑色的钢笔,丽萨是黑色的衣衫,这名签了还不如不签。
于是建议道,“改天吧。”
瞧得陆翊拒绝,丽萨也完全不生气,改天就改天,看着陆翊的脸庞摸着黎喃的手,仿佛手中的手是陆翊的一般。
黎喃实在是受不了自家的经纪人这般花痴,扯着丽萨就往后面退了退,小声地说着:“丽萨姐,注意形象。”
丽萨方才如梦初醒,感叹了句,“喃喃,我有没有跟你讲过,我特别喜欢戴眼镜的男生。”
她想了想,好像是讲过吧。
“我有没有跟你讲过,我特别相信一见钟情。”
好像,也讲过吧。
哎呀关键丽萨平时讲的话太多啦,她不可能全部记住啊。
等等。
丽萨不会是对陆翊一见钟情了吧!
答案是肯定的。
玩笑是不是开的有点儿大了,一见钟情钟的不是脸吗?连脸都没看到还能产生一见钟情的效果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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